徐叶飞(海门市文化馆馆长)
“中国田园山水画院章程(节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院名称:中国田园山水画院。
英文名China Academy Of Pastofal Landscape Painting
第二条 本院性质:本院是从事中国田园山水画创作、研究、交流、培养的非营利公益性专业学术机构。
第三条 本院是隶属于国家文化部主管的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的学术研究机构,是不具有独立法人性质的非盈利性组织。由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进行业务指导、扶持和宏观监督管理。受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的授权委托,海门市人民政府负责筹集活动经费、推进事业发展、进行具体事务的管理。本院接受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与海门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该院实施院务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第四条 本院宗旨: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国家关于社会团体组织的要求管理和运行。重点是以画院为阵地,团结联络全国业界人士,弘扬中华民族文化,推动中国田园山水画的繁荣发展,开展相关学术活动,并将研究、创作、教育经验传播给社会。
第五条 本院的建立,由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出具委托书,并与海门市人民政府签约后即为合法机构。本院院址设在江苏省海门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院业务范围
(一)根据推进中国田园山水画艺术的需要,策划组织综合展、专题展、邀请展、画家展等多种形式的学术性展览。
(二)组织推进理论研究、研讨,推介表彰优秀创作研究、讲学等学术活动。
(三)开展中外文化交流活动,向世界介绍当代中国田园山水画成就,弘扬中华民族文化。
(四)创办学术期刊、网站,组织有关专业著作、画集的编辑出版,申报美术学社科项目。
(五)举办中国田园山水画培训,做好普及工作,支持中国田园山水艺术教育,培养、发现艺术人才。
(六)开展为筹集支持画院举办活动经费的艺术服务工作,支持相关文化产业的开发。
第三章 成员
第七条 本院成员由顾问委员会、院务委员会、理事会三部分构成。
第八条 聘入本院院务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
(一) 热爱中国田园山水画艺术,涉足专业创作、研究、教育方面工作,并有相当参与度与专业水平的人士。
(二) 有受聘的意愿,能积极为画院工作的人士。
(三) 各成员由院长推荐后经院务委员会批准聘请。
(四) 所聘成员由本院发给聘书。
第九条 画院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可在院内自由表述学术观点:
(二) 参加画院组织的学术活动;
(三) 取得画院的学术资料:
(四) 在条件具备时,取得由画院颁发的奖励和补贴:
(五) 适当时获得画院推介宣传的机会:
(六) 对画院工作可提出批评、建议、监督;
(七) 向画院推荐优秀个人、团体、作品和著作;
(八) 受聘自愿,退聘自由。
第十条 画院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支持和执行本院活动计划,响应画院符合宗旨的动员;
(二)完成画院委托的任务,提供展品和文稿,积极参与画院工作和业务活动;
(三)向画院提供信息资料,协助画院开展艺术交流活动;
(四)维护画院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成员退聘时应书面通知院部。如长期不参加本院活动者视为自动退聘。
第十二条 成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院务委员会通过后予以解聘。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本院院务委员会为院务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机构设立。
(二) 提名和解聘成员,推举和提议罢免院长、法定代表人、副院长、秘书长等负责人。
(三) 审议秘书长工作报告。
(四) 制订经费预算,提供财务情况报告。
(五) 策划、议决画院重大活动事项,领导本院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 海门市人民政府为举办出资单位,筹集经费,审批财务报告,审批人事任免,审批和提议重大活动项目,提议开办和终止事宜。
第十五条 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为该院主管单位,对画院章程和院长、副院长、秘书长等事项进行审定和任免审批。指导、扶持画院工作,监督画院动态方向。
第十六条 本院院务委员会由海门市人民政府提名组建,每届任期五年。每届改选率应在三分之一以下,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第十七条 院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通过通讯或网络形式发表意见,其决议须经三分之二委员表决通过方可有效。院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为闭会期间常设机构,定期开会研究本院工作。
第十八条 院务委员会是本院常设工作班子,根据工作需要,由顾问、名誉院长、院长(1名)、常务副院长(1名)、副院长(5—9名)、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组成。工作班子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处罚;
(二) 热爱祖国文化、热爱田园山水画艺术,具有文化素质:
(三) 秘书长为专职,副秘书长、办公室人员中要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
(四) 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按画院章程办事。
……
(本章程2015年1月由中国国际书画艺术研究会、海门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中国田园山水画院工作目标及规划
根据中国田园山水画院的宗旨:“弘扬中华民族文化,推动中国田园山水画的繁荣发展,将研究、创作经验传播给社会”。职能:“组织中国田园山水画老中青画家、理论家,策划活动,汇集相关理论与创作的资料并加以宣传,推出新人新作。” 提出以下具体的工作规划,其中有近期就要举行的,也有较为长远的目标,逐步壮大、逐步实现。
1、中国田园山水画双年展
从2016年起,逢双数年,举办大型双年展。展出地点在北京和省市级大城市,规模在80件—200件之间,参展人数60—80人。配合活动:研讨会,媒体报导,专版、网络、书画频导报导,编印画册和活动专集等。
2、中国田园山水画巡回展
2017年起每逢单数年,到各地地级市举办小型画展,参展人数10人左右,举办小型座谈会、媒体报导、专版、网络报导。条件成熟时,在上级部门支持组织下去国外办展。
3、海门田园山水画展
配合大活动的普及型画展,推动海门及周边的田园山水画创作。适当时举办“田园山水艺术节”。
4、《中国田园山水画》期刊
内容以顾问、理事作品为主,大16k100页左右,季刊,最好申请刊号,图文并茂,1000—2000份发行全国。
5、《中国田园山水画》网站、微信平台
发布活动信息、作品、人物、史料、理论及相关信息,设信箱互动。
6、编辑出版
编辑出版田园山水理论文集、专著、画册,推进《中国田园山水画史》的研究、成书、出版工作。支持相关诗书画文的编辑出版。
7、田园山水画培训、辅导。
除了对业余、专业作者的组织培训,还谋求与艺术院校合作,设立“田园山水画”课程。
8、建立“中国田园山水画艺术基金会”或成立事业单位。
这项举措如能实现,对田园山水画活动经费能更有保障。
9、建立创作基地 与北京的画院、院校合作,建立创作基地和培训基地。
10、开发文化产业 与投资方合作,开发“海门田园景区”旅游业、工艺刺绣产品、书画经营部等文化产业。
以上设想之实现,要看实际条件而定。但是,有想法、有理想总是好的。希望大家讨论修正。
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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